时间: 2023-12-27 17:27:07 分类: 行业资讯 >
12月25日,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通知,从2024年1月1日起,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统一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
“双通道”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与《2023 年药品目录》保持一致。
做好新版药品目录落地 做到谈判药品“应配尽配”
通知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要落实合理用药主体责任,建立院内药品配备与药品目录调整联动机制,自新版目录正式公布三个月内,根据临床需求,及时统筹召开药事会,做到谈判药品“应配尽配”。
确保在DRG/DIP支付方式改革框架下,结合定点医疗机构实际用药情况对其年度总额做出合理调整。海南省医保行政部门结合《2023年药品目录》情况适时调整完善2024年度医保服务协议,积极推动新版药品目录落地执行。
为推动国家谈判药品落地,将《2023年药品目录》中通过谈判新增的“协议期内药品”(含竞价药品)、国谈转乙类药品全部纳入海南省“双通道”管理范围。
海南省纳入“双通道”药品目录共503个,国家医保谈判药品399个,国家医保竞价药品33个,国谈转乙类药品7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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