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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双通道”目录落地,惠民新政策

时间: 2023-05-16 17:46:38    分类:  行业资讯 >

3月1日起,新版国家医保目录将正式落地,各地”双通道“管理药品最新名单陆续出台。近日,上海最新公布了383个纳入“双通道”管理的药品名单,以实际行动全力做好参保患者用药保障。

1.支付范围调整

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目录》内药品品种、备注和甲乙分类等内容。《上海药品目录》收载西药和中成药共2967种,其中西药1586种,中成药1381种。市医保部门要及时更新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将本次调整中新增药品按规定纳入基金支付范围,调出药品要同步调出基金支付范围,并及时在智能监管子系统中进行维护,加强基金监管。

2..规范支付办法

1、各定点医药机构要严格执行《上海药品目录》中规定的支付办法。

2、协议期内谈判药品(以下简称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支付、挂网等政策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目录》要求,实施全国统一医保支付标准。

3、对纳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范围,属于《上海药品目录》,价格高于中选价格的同通用名未中选药品,适当提高个人自负比例。其中,基本药物和医保甲类支付的药品自负比例提高10%其他药品自负比例提高20%。按定额标准自负药品,参照上述药品适当上调定额自负标准。设定医保最高支付标准的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未中选药品,价格高于最高医保支付标准的,超出部分由参保人员个人自负,纳入分类自负范围。

4、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按定额标准自负药品,个人定额自负部分的具体标准经本市医保部门综合考虑药品采购价格、医保基金运行状况、患者合理分担机制等因素后确定,并通过本市医保经办机构公布执行。个人定额自负部分,先由个人医疗账户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现金支付

为减轻大病重病参保人员负担,对属于《上海药品目录》,并实行定额标准自负的抗癌药,其个人自负部分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各类减负范围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5、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中药饮片所发生的费用,参照甲类药品支付。本市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人员使用《上海药品目录》内西药和中成药,以及属于医保支付范围内的中药饮片所发生的费用,按照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有关规定支付。本市老红军、离休人员和一至六级革命伤残军人不实行个人自负药品费。

3.目录药品落地

1、开通绿色挂网通道。2023年2月底前,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将谈判药品在集中采购平台上直接挂网。谈判药品的挂网价格不高于支付标准。参与目录准入竞价的企业,在支付标准有效期内,其竞价药品挂网价格不高于参与竞价时的报价。

2、尽快召开药事会议。定点医疗机构应在《上海药品目录》发布后1个月内,及时召开药事会议,充分考虑新增药品(特别是谈判、竞价药品)及调整适应症药品的临床应用,合理优化本院药品供应目录,做到“应配尽配”。对于暂时无法纳入医院供应目录,但临床确有需求的新增药品,建立绿色通道纳入临时采购范围。卫生健康、申康部门将新增药品及时配备使用情况纳入相关考核。

3、实施谈判、竞价药品单列预算。新增谈判、竞价药品实行预算单列,不纳入当年医院医保总额预算。第二年按规定纳入总额预算测算基数范围。医疗机构不得以医保总额预算、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限制、药占比、次均费用考核等为由影响谈判、竞价药品的配备、使用,保障临床用药需求。

4、强化机构协议管理。将医疗机构合理配备使用《上海药品目录》内药品的情况纳入协议内容,积极推动新版目录落地执行。

5、完善“双通道”管理机制。在继续保留原“双通道”药品清单的基础上,将新增谈判、竞价药品纳入“双通道”药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