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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3月1日起执行新版“双通道”药品目录(附名单)

时间: 2023-05-31 17:10:49    分类:  行业资讯 >

自2023年3月1日起执行《2022年药品目录》(谈判药品中的阿兹夫定片和清肺排毒颗粒新的医保支付标准自2023年4月1日起实施)和我区“双通道”管理药品目录。各地在组织落实过程中,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分别向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告。


自2018年以来,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周期从改革前最长8年1次缩短至每年动态调整,累计将618个药品新增进入目录,同时将一批疗效不确切、临床易滥用的或被淘汰的药品调出目录。现行最新版目录内药品总数达到2967种,已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相比于上一版,新增111个药品,包括慢性病、抗肿瘤、罕见病,以及新冠治疗药等领域的药品,谈判和竞价新准入的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60.1%。

积极出台配套措施促进新药进医保后的落地使用。如对于医保药品目录谈判药品,通过将定点医疗机构合理配备使用谈判药的情况纳入协议内容,并对医疗机构年度医保总额和考核指标作出合理调整,为其使用谈判药品清除“限制”;并且采取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双通道”报销等措施,快速提升谈判药品可及性。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谈判药品落地保障政策,我区将346个协议有效期内的谈判药品纳入了我区“双通道”管理目录,执行谈判药品“双通道”支付政策。

同时,自治区医保局组织各市、县(区)医保部门和部分医疗机构开展了新版医保药品目录政策培训,指导各地贯彻落实好新版药品目录政策,保障参保群众医保待遇范围,进一步减轻参保患者药品费用负担。

宁夏“双通道”管理药品目录

22年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名单(可能不全,有待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