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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503种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范围(附下载目录)

时间: 2023-12-27 17:27:07    分类:  行业资讯 >

12月25日,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通知,从2024年1月1日起,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统一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



该《通知》明确表示,纳入海南省“双通道”管理的药品采取通用名管理,同通用名、同质量层次、同药品目录剂型规格的药品,其医保支付标准按照不高于该通用名国家谈判药品价格执行,且承诺同生产企业全国最低价。

“双通道”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与《2023 年药品目录》保持一致。


做好新版药品目录落地 做到谈判药品“应配尽配”

通知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要落实合理用药主体责任,建立院内药品配备与药品目录调整联动机制,自新版目录正式公布三个月内,根据临床需求,及时统筹召开药事会,做到谈判药品“应配尽配”。

对于暂时无法纳入本医疗机构供应目录,但临床确有需求的谈判药品,可纳入临时采购范围,建立绿色通道,简化程序、缩短周期、及时采购。

对于暂时无法配备的药品,要建立健全医院处方流转机制,将外配处方按规定通过电子处方中心分别流转到“双通道”零售药店、门诊统筹药店,为患者购药提供便利。  



通知指出,海南各级医保部门要规范“双通道”零售药店准入程序,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偏远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双通道”零售药店的覆盖率;确保谈判药品在当地至少有一家定点医疗机构或“双通道”零售药店供应,并能正常报销。

确保在DRG/DIP支付方式改革框架下,结合定点医疗机构实际用药情况对其年度总额做出合理调整。海南省医保行政部门结合《2023年药品目录》情况适时调整完善2024年度医保服务协议,积极推动新版药品目录落地执行。


为推动国家谈判药品落地,将《2023年药品目录》中通过谈判新增的“协议期内药品”(含竞价药品)、国谈转乙类药品全部纳入海南省“双通道”管理范围。


海南省纳入“双通道”药品目录共503个,国家医保谈判药品399个,国家医保竞价药品33个,国谈转乙类药品7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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