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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多举措并保障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

时间: 2024-02-28 17:05:01    分类:  行业资讯 >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工作,不断提升谈判药品的供应保障水平,充分发挥定点零售药店便民、可及的作用,济宁市医保局强化责任担当,多举措保障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实落地。

市医保局指导医疗机构做到“应配尽配”与临时采购相结合,双重保障,提升患者用药可及性。

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实现全覆盖

市医保局将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和同通用名下价格不高于支付标准的竞价药品全部纳入“双通道”管理,与新版目录同步实施。同时为做好政策衔接,谈判药品调整为国家医保目录常规准入药品的,继续纳入“双通道”管理。

“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实现市、县区域全覆盖

济宁市按照“总量控制、合理布局、择优选择”的原则,遴选部分资质合规、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的定点零售药店作为谈判药品“双通道”药店。

截至目前,济宁市“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已有55家,实现市、县区域全覆盖,充分发挥定点零售药店分布广泛、市场化程度高、服务灵活的优势,为患者购药提供更优、更加便利的服务。

优化谈判药品医保结算服务模式

济宁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努力做细做优经办管理服务。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及经办服务窗口等多种线上、线下渠道及时公布“双通道”药店、谈判药品配备机构等相关信息,实现“双通道”信息动态更新,极大地方便了参保群众政策查询。

市医保局大力推动“双通道”药品一站式结算,参保患者凭有关材料到济宁市“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可实现联网即时结算,患者仅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切实减轻了参保患者购药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