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3-05-15 11:49:26 分类: 行业资讯 >
贵州医保局文件摘要
国家医保药品谈判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谈判药品落地涉及广大参保患者切身利益,对更好满足临床需求,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自2023年3月1日起正式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谈判药品中的阿兹夫定片和清肺排毒颗粒新的医保支付标准自2023年4月1日起实施)。
省本级特药支付比例
抗肿瘤、新冠治疗、罕见病治疗等急需药品也被纳入新版目录,平均价格降幅达60.1%。
据媒体报道,部分原本高达数万元一瓶的罕见病药品,经国家医保谈判降价,并叠加各地医保政策报销后,患者自付甚至不足千元。
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目录 (2023年)